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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欄桿在我們的建筑中比較常見,通常都作為裝飾以及安全防護(hù)選擇,發(fā)揮的作用比較多。欄桿的設(shè)計造型款式多樣,根據(jù)不同領(lǐng)域的建筑需求,石雕欄桿的設(shè)計也都會有所不同
我們曲陽縣華育雕刻廠是堅守底線,就是質(zhì)量,第二才是盈利,那種以次充好,找人帶加工等,都違背了手藝人的原則,我們潛心做個手藝人,我們有著眾多的成功案例去說明我們的實力。
雕塑是一種造型藝術(shù),它的產(chǎn)生和發(fā)展與人類的生產(chǎn)生活緊密相連,同時受到了時代背景、宗教文化、哲學(xué)思想等社會意識形態(tài)的影響
立在墳?zāi)骨懊婊蚝竺娴摹⑸厦婵梯d死者姓名、經(jīng)歷事跡等文字的碑。[1]
人類對死者埋葬處所做的一種紀(jì)念性的載體,一般以石質(zhì)材料制成,也有使用木材、金屬材料和其他材料制成。
中國古代“墓而不墳”,只在地下掩埋,地表不樹標(biāo)志。后來逐漸有了地面堆土的墳,又有了墓碑。
人去逝后,如要立墓,大多都要有墓碑文。墓碑文上一般刻記死者的姓名、籍貫、成就,逝世日期和立碑人的姓名及與死者的關(guān)系。寫碑文應(yīng)對死者充滿敬意和感情。民國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縣采訪稿·袁可立墓碑》:“袁尚書可立墓碑,在(睢州)城南四里許,劉店村東里許。碑高八尺,上蛟螭,下赑屃,高約丈余,尚稱體制?!?br />
為了多刻字其形體又演變?yōu)榉叫巍㈤L方形,開始埋于墓穴內(nèi)或墓外,參照房屋建筑,碑頂加上碑帽,飾刻動、植物或山水花紋,碑身刻上死者簡歷。標(biāo)明是葬與妻、妾、子、女等合葬。附刻陰宅(即墳?zāi)梗╋L(fēng)水地理位置朝向(以天干地支表明)。中產(chǎn)之家立中等墓碑,窮家僅可立上留個姓名的小石碑,或陶磚碑或種植某種長青樹為標(biāo)識。
從而墓碑由實用品逐漸轉(zhuǎn)化為文化藝術(shù)品,其功能、形態(tài)、質(zhì)地、文飾也越發(fā)多樣化了。名人墓碑更加講究碑身多用花剛巖、大理石等石料,碑頂有死者雕像或在碑中心鑲嵌死者的燒瓷像。墓碑成為記載死者家族世系及功德行事的“榮譽(yù)狀”和裝飾品了。這很符合國人的光宗耀祖、澤及后代、流芳千古的社會風(fēng)尚。
對于殯葬親人的墳?zāi)?,一兩代可以記清,三代以后就不清楚了,特別是經(jīng)過遷徙、戰(zhàn)亂便不知祖墳何處。如何解決,人們想出許多辦法。開始時人們從死人下葬,維系棺繩用的園木樁受到啟發(fā),在墓前插上木樁竹竿,系上纖維質(zhì)的東西(紙或帛等),寫明死者的生卒年月、時辰,叫做“銘旌”(或“明旌”)。但它卻容易,損壞,人們便另想辦法:富貴人家用石園柱代替木園樁,在石柱上刻出死者的姓名、出生時間、官級等。
為了多刻字其形體又演變?yōu)榉叫?、長方形,開始埋于墓穴內(nèi)或墓外,參照房屋建筑,碑頂加上碑帽,飾刻動、植物或山水花紋,碑身刻上死者簡歷。標(biāo)明是葬與妻、妾、子、女等合葬。附刻陰宅(即墳?zāi)梗╋L(fēng)水地理位置朝向(以天干地
立碑人,包括子女、親友、團(tuán)體,都應(yīng)寫在碑的虎邊,即右邊。其子女應(yīng)全部寫上,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邊加框。仍是依輩份長幼,自左至右排列。也有不愿流露姓名者,可寫子女敬立或叩立、百拜敬立?!按竺鞒绲澥隁q次丁丑十二月二十七日男樞(袁樞)泣血納石”。
6. 造墓或重建墓時間,刻寫在碑的虎邊。中國記載時間的文字很多,有公元、農(nóng)歷,時節(jié)寫冬至、清明者居多。年代日期亦多用干支。天干中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與地支中的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結(jié)合起來,用以表示歷法上的日子或月份。如甲子、乙丑……。還有些文人將一年四季的春、夏、秋、冬,用十二個月均分,每個月另有名稱。如一月稱孟春,二月稱仲春,三月稱季春;四月稱孟夏,五月稱仲夏,六月稱季夏;七月稱孟秋,八月稱仲秋,九月稱季秋;十月稱孟冬,十一月稱仲冬,十二月稱季冬。還有用花木為十二個月命名的,如
一月梅月、二月杏月、三月桃月、四月槐月、五月榴月、六月荔月、七月瓜月、八月桂月、九月菊月、十月檀月、十一月葭月、十二月櫟月。在墓碑上還常見“谷旦”、“吉旦”、“吉日”,這些都不是具體的日期?!肮鹊背鲎浴对娊?jīng)》,谷善也,旦明也,即良辰之意。而“吉旦”、“吉日”,也只是取其吉利之意。都是在排列吉祥字?jǐn)?shù)時,用來湊字?jǐn)?shù)的。還有在記不起或記不清生卒月、日時,往往書寫上吉月吉日,墓主的家人心理上則得到慰籍。 墓志銘,包括墓志、壙志及墓表。東漢開始將碑立于墓地正前方。碑上刻有墓主的官爵、姓名、生辰年月。后來,在碑上還刻著墓主的家世和生平業(yè)績,并加以頌揚(yáng)。到了魏、晉、南北朝時代,曾多次禁止立碑。他們認(rèn)為“漢以來,天下送死奢靡,多作石室、石獸、碑銘等物”。建安十年(205年)曹操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晉武帝咸享四年(278年)又詔曰:“此石獸碑表,既私褒美,興長虛偽,傷財害人,莫大于此,一禁斷之?!庇捎趲状谓沽⒈?,于是墓碑轉(zhuǎn)入地下,從而產(chǎn)生了墓志銘。從唐代盛行至清初之間,有大量墓志銘出土。
標(biāo)名碑。墓碑的正面標(biāo)名墓中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時間。這種碑多是死者子孫所立。也有學(xué)生給老師、女婿給岳父岳母、夫給妻、妻給夫、朋友之間立墓碑的?,F(xiàn)將墓碑文中對亡靈的稱謂簡介如下:
ii)簡介死者生平碑文的墓碑。這種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貫、家世、經(jīng)歷、著作、逝世年月、葬時葬地,后是銘文,多為韻文,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或騷體都行。大多數(shù)是死者后代請托別人撰寫的。如韓愈的《柳子厚墓志銘》。也有介紹死者介紹得更簡單的碑文和簡短的墓志銘。
顯祖考某某太府君之靈 (對祖父)
顯祖妣某某太夫人之靈 (對祖母)
顯考某某府君之靈 (對父親)
顯考諱某某大人之靈 (對父親)
顯妣某氏老孺人之靈 (對母親)
顯妣某某太夫人之靈 (對母親)
岳父大人之靈 (對岳父)
故岳考某公諱××人之靈 (對岳父)
岳母某太夫人之靈 (對岳母)
故岳妣某門某氏老孺人之靈 (對岳母)
夫子某某大人之靈 (對老師)
先夫某某君之靈 (對丈夫)
先室某某夫人之靈 (對妻子)
某君某某仁兄之靈 (對朋友)
某君某某賢弟之靈 (對朋友或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