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別名 |
雙梁橋式起重機,雙主梁龍門起重機,雙主梁龍門吊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冶金橋式
這種起重機在鋼鐵生產(chǎn)過程中可參與特定的工藝操作,基本結構與普通橋式起重機相似,但在起重小車上還裝有特殊的工作機構或裝置。這種起重機的工作特點是使用頻繁、條件惡劣,工作級別較高,主要有5種類型:
1.鑄造起重機:
供吊運鐵水注入混鐵爐、煉鋼爐和吊運鋼水注入連續(xù)鑄錠設備或鋼錠模等用。主小車吊運盛桶,副小車進行翻轉盛桶等輔助工作。
2.夾鉗起重機:
利用夾鉗將高溫鋼錠垂直地吊運到深坑均熱爐中,或把它取出放到運錠車上。
起重量又稱額定起重量,是指起重機實際允許的起吊大負荷量,以噸(t)為單位。
橋式起重機起重量有5、10(單鉤)、15/3、20/5、30/5、50/lO、75/20、100/20、125/20、150/30、200/30、250/30t(雙鉤)等多種。數(shù)字中的分子為主鉤起重量,分母為副鉤起重量。
起重機的吊具或抓取裝置(如抓斗、電磁吸盤)的上極限位置與下極限位置之間的距離,稱為起重機的提升高度,以米(m)為單位。
起重機一般常用的提升高度有12、16、12/14、12/18、16/18、19/21、20/22、21/23、22/26、24/26m等幾種。其中分子為主鉤提升高度,分母為副鉤提升高度。
運行速度是指大、小車移動機構在其拖動電動機以額定轉速運行時所對應的速度,以米/分( m/min)為單位。小車運行速度一般為40~60m/min,大車運行速度一般100~135m/min。
提升機構的電動機以額定轉速使重物上升的速度,即提升速度。一般,提升速度不超過30m/min,依重物性質、重量、提升要求來決定。
提升速度還有空鉤速度,空鉤速度可以縮短非生產(chǎn)時間,空鉤速度可以高達額定提升速度的兩倍。
提升速度還有個特例,重物接近地面時的低速,稱為著陸低速,以人身安全和貨物的安全,其速度一般為4~6 m/min。
各主要零部件符合安全要求:開口增大小于原尺寸的15%,扭轉變形小于10%;板鉤襯套磨損小于原尺寸的50%,板鉤心軸磨損小于5%,無剝落、毛刺、焊補。吊鉤掛架及滑輪無明顯缺陷。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腐蝕量小于鋼絲直徑的40%,斷絲在一個捻距內小于總絲數(shù)的10%,無斷頭,無明顯變細,無芯部脫出、死角扭擰、擠壓變形、退火、燒損現(xiàn)象。鋼絲繩端部連接及固定的卡子、壓板、鍥塊連接完好,無松動,壓板不少于2個,卡子數(shù)量不少于3個。卷筒無裂紋,連接、固定無松動;筒壁磨損小于原壁厚的20%;安全卷不少于2圈,卷筒與鋼絲繩直徑比例符合要求。平衡輪固定完好,鋼絲繩應符合的要求。制動器無裂紋,無松動,無嚴重磨損,制動間隙兩側相等尺寸合適,有足夠的制動力,制動帶磨損小于原厚度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