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劇團、劇場和歌舞廳等各種文化娛樂場所中,用各類燈具和相關設備對需要動態(tài)舞臺燈光照明的場地進行藝術照明的從業(yè)人員,便是"舞臺燈光師"。這一職業(yè)是文化影視領域里的特殊工種,如表演藝術團體、演出和娛樂場館、一定規(guī)模的宣傳部門等。在職業(yè)資格上,共分五個等級:舞臺燈光操作員(國標五級)、舞臺燈光員(國標四級)、助理舞臺燈光師(國標三級)、舞臺燈光師(國標二級)、舞臺燈光師(國標)。
泛光燈具有光照范圍廣,光線柔和均勻的特點,配上濾色片可獲得其他顏色的光。舞臺照明用的泛光燈一般設計成一排燈,進行大面積照明。舞臺的局部效果照明,采用可調角度的單的燈具。泛光燈在舞臺照明的范圍內不能有光斑和顯著的光斑邊緣痕跡。
在現(xiàn)代光控制中,新產生一種通道的概念。它指的是控制回路在某個燈具上的一個集合。具體講就是:某個燈具所具有的功能需要被單控制(比如:聚焦、頻閃、變色等),而所占有的調光臺輸出回路的統(tǒng)稱就是通道。
比如:一臺電腦燈的功能有光圈、顏色、頻閃、調光、鏡片水平運動、垂直運動、那樣它們占用的通道就是6個。由此可以看出,通道的概念還是傳統(tǒng)燈光控制回路演變而來的,只不過現(xiàn)代燈具是將多個通道匯集在一臺設備上統(tǒng)一控制的。
當然,燈具越、越復雜、動作越多,占用的通道數(shù)就可能越多,對燈光控制臺的要求也越高。比如:一臺108個光路,具有數(shù)字輸出的調光臺,它要想控制具有12個通道的電腦燈,那樣它多只能控制9臺這種燈具,怎樣去控制就是信號和地址分配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