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日報登報電話:0871-6466-0033、133—1253—5913
昆明日報登報掛失:是指個人或者企業(yè)丟失了某些社會性質的證件或者是證明,為了補辦一份,法律上先確定丟失者所丟失的證件已經在法律上無效,這個過程需要掛失登報。
掛失一般要求在市級以上或者相關部門公開發(fā)行的報紙上刊登才有具有法律效力,否則是無效的。昆明日報具體操作流程是在(戶籍所在地、開戶行、派出所、工商局等)等相關部門申報,開具登報證明,同時在報紙上刊登掛失。
在那個報紙沒有掛失要求的時候,一般是默認市級以上報紙。需要在有關部門的公開發(fā)行的報紙上刊登的。這樣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無效。丟失發(fā)票、公章等。需要向有關部門報失,并出具報失證明后才能登報掛失,然后持掛失聲明到相關地方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