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百米樁的高度,考慮到便于觀察,可以適當高一些.實際運用,對于街坊管處的百米樁可以適當?shù)鸵恍?,不作具體規(guī)定,各公司根據(jù)具體情況自行決定.
根據(jù)界樁的外形和尺寸可分為特大紀念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其區(qū)別沒有嚴格的量化標準,不僅各條邊界采用的尺寸和外觀不同,即使在同一條邊界中也不一定相同。
由于地形條件不同,為界樁在實地起到指示界線的作用,其樹立位置和形式也不相同,有的位于界線上,有的則位于界線兩側,常見的有單立、同號雙立、同號三立、同號四立界樁以及附樁或輔助界樁。某種類型的選擇需要根據(jù)實地地表情況和界線的走向,遵循一定的規(guī)則。
道路交通標志是絕大多數(shù)國家在道路設置的標志以警告、禁止、限制、指示道路使用者。起源自歐洲的國際道路交通標志試圖打破各地語言文字不同造成的隔閡。修訂前的《1968年11月8日道路標志與號志公約》附件將道路交通標志分成七類:
1.危險警告標志(設于交岔路口或平交道附近者除外);
2.管制交岔路口通行權之標志,交岔路口引道上之危險警告標志及管制狹窄路段通行權之標志;
3.關于平交道之標志;
4.通行權,臨時停車及停車標志以外之其他禁制標志;
5.停車標志以外之指示標志;
6.臨時停車及停車標志;
7.附加標牌。
各國以不同的方式將道路交通標志分類。
行政區(qū)域毗鄰的縣級人民民政部門具體承擔各級行政區(qū)域界線界樁(以下簡稱“界樁”)的管理和保護工作?!?br/>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民政部門在界樁管理工作中,應當明確職責分工,按照規(guī)定程序移動或者增設界樁、及時修復或者恢復損壞的界樁、查處損壞界樁的行為,確保界樁位置準確、埋設牢固、明顯易見、注記清晰、檔案完備。